重大事項臨時信息披露報告〔2025〕1號
根據《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2號)的有關規定,公司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吉金罰決字〔2025〕83號)的內容予以披露。
經查明,富德生命人壽吉林分公司存在向投保人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決定對吉林分公司罰款八萬元。
根據《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2號)的有關規定,公司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吉金罰決字〔2025〕83號)的內容予以披露。
經查明,富德生命人壽吉林分公司存在向投保人給予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決定對吉林分公司罰款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