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強化大病保險監控 將設利潤上限
時間:2012年09月20日 來源: 關注次數:76【字體:大 中 小】
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則,保監會明令承保公司合理設定利潤上限,堅決杜絕承保公司隨意進出和短期行為。
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19日召開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會上表示,大病保險涉及10多億人的切身利益,是完善多層次醫保體系的重要舉措。在政府主導的原則下,通過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方式,引入商業保險機制參與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為保險業參與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提供了新的途徑。
不過,大病保險在我國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具有參與主體多、涉及領域廣、風險管理復雜等特點,對保險業專業水平、風險控制、服務能力等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對于市場最關心的保險公司盈利問題,項俊波強調,保險業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開展大病保險,盡可能提高保障水平,最大限度上讓利于民。大病保險要引入市場機制,通過競爭降低承辦費用和管理成本。
與此同時,保監會要求承保公司應合理設定利潤上限,并建立風險調節基金等方式對盈虧情況進行調劑,超出的利潤進入基金池,用于提高保障水平或滾存到下年度。逐步形成合理的利益激勵和約束機制,保障大病保險制度可持續運行。
據記者了解,保監會未來將通過適當減免監管費、保險保障基金,調整大病保險資本要求等方式降低大病保險運行成本。
下一步,保監會將制定大病保險相關配套文件,統一和規范大病保險服務標準,促進大病保險業務規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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